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注函(2009)50号),为了做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的注册工作,现将新版系统使用、注册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新系统定于
1、老系统的“个人版”不能在新系统上使用,
2、跨省变更注册且用老系统打印出的申请表已经原地方注册管理机构盖章,但在
3、
4、新系统“企业版”和“管理版”虽然是在个人电脑上操作,但需要联接网络才能上报和更新注册数据。
5、“企业版”的身份识别锁,可使用本企业现有的申报企业资质的《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的身份识别锁;若需企业身份识别锁,可直接联系部注册中心购买。
有关“个人版”和“企业版”的使用说明,可登录http://www.pqrc.org.cn,进入“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下载。
北京技术支持电话:(010)88019251,88019252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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