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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验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材料的补充说明

 

 

粤建办办函2007302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

根据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中二级部分的功能设定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建设主管部门在受理、核验完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书面申请材料后,还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登陆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进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管理入口,须完成的工作包括:

1、对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单个或批量审查;

2、将已审查材料加入统计汇总;

3、分专业导出数据,形成汇总表;

4、汇总上报。

(二)对书面申请材料,须完成的工作包括:

1、在《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的“所属市、区意见”栏上填写核验结果,并盖公章。

2、按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序,打包上报。

(三)领取密码锁

要进入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须先插入由建设部信息中心配制的密码锁,请各地级以上市建设主管部门尽快派熟悉电脑操作的人员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并学习使用。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