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注发〔2020〕1号
各有关设计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作图题评分工作安排的通知》(注建秘〔2020〕10号)文件的规定,为保证我省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作图题评分工作顺利进行,请你们推荐符合条件的注册建筑师担任评分专家参加此次评分工作。工作完成后相当于完成80学时继续教育的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分工作组织
我省的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作图题评分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和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共同
组织实施。
1.评分专家选派条件
(1)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取得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2)在乙级以上工程设计单位担任主任建筑师或建筑专业负责人以上技术职务;
(3)有较丰富的建筑设计实践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富有团结协作精神,能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
(4)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优先选派有评分经验的专家。
2.推荐评分专家程序
推荐评分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如实填写《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作图题评分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
(2)单位对申请人填写的《推荐表》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将《推荐表》的扫描文件和《推荐表》、《汇总表》(见附件2)的EXCEL表格文件,于2020年12月18日前发电子邮件到:gdsksk@163.com ;
(4)我中心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20年12月22日前将符合条件人员通知单位或个人;
(5)单位按规定的评分时间派出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评分工作。
3.优先推荐有评分经验的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二、评分工作安排
1.评分时间:12月24日至28日,12月24日下午18:00点前报到,25日至28日上午会议,28日下午返程(根据评分工作进度,会议可能提前结束)。
2.评分地点:待定在广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评分费用:评分专家的食宿费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支付(原则上两人合住一个标准间),交通费自理。评分结束后将核发劳务费。
三、其它事项
1.评分工作会议期间封闭式管理,评分专家不准与外界联系,请提前安排好工作。
2.评分专家请携带计算器、比例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请尽量在报到当天的18:00前到达,超过18:00会议不再安排晚餐。
4.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评分专家推荐条件选派人选,评分专家应按本通知要求准时出席评分会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须提前告知省注册中心考试科并另派符合条件人员参加。
5.防疫要求:(1)参会人员请于会前14天关注所在地防
疫要求,开展自主健康监测,如出现咳嗽、发热等异常症状的,请勿参会并及时告知会务组。(2)会前14天所在地被列为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或会前14天有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请勿参会并及时告知会务组。(3)若工作结束14天内,参会人员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应立即就医并告知会务组,配合相关防疫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与病例排查工作。(4)配合会务组做好防疫工作。
6.保密要求:考生试卷、评分标准等材料属于国家秘密事项,请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外传试卷、评分材料。
7.省注册中心考试科联系电话(兼传真):020-82127736。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11月24日